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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和條件

保固政策: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保證所有銷售產品不存在材料和工藝缺陷。如果近接感測器和光電感測器自發貨日期起5年內,流量感測器自發貨日期起2年內,其它所有宜福門公司產品自發貨日期起1年內,出現任何符合該保固條款的故障,請將貨品返回給宜福門公司,收到商品後宜福門會進行檢查和評估來確定故障原因,如果需要可提供新品進行更換。 

排除所有其它保證:先前的有限保固是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對產品的唯一保證,並明確適合某一特定用途的保證,以及其它明示或默示品質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名稱和專利侵權的明示或默示保證。口頭聲明不構成擔保。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無權對本合約中的商品做出保證,並且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銷售人員的任何聲明均不構成客戶的依據,而且並非本銷售協議的一部分。整個協議均體現在本文中,沒有其它任何超出本協議規定範圍的保證。。 

所有其它補償的排除和賣方責任限制:雙方同意客戶的唯一補償是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應當根據合約規定對缺陷商品進行維修或者更換。客戶同意沒有其他補償,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無需對任何意外或者間接損失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時間損失、個人財產損失、客戶對他人的責任或者所有其他類型或形式的間接損失和經濟損失。 格式:按照客戶自己採購訂單格式提交的訂單,格式中可能包含聲明、條款或者條件本協議,從而修改、添加、違反或者不符合本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客戶訂單格式中包含的任何聲明、條款或者條件,只有在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表示明確理解情況下才會被接受。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的責任應當完全由自己的銷售條款和條件確定。在接受和完善客戶格式訂單過程中,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應當被視為沒有以任何方式修改、擴大或者更改本銷售協議中銷售條款和條件所規定的責任或者義務。。 

可分割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者規定,或者本協議應用於任何人員或者情況無效或不合理,這種無效或者不合理不應當影響本協議中其它沒有出現無效或者不合理的條款及應用,為此本協議的條款是可分割的。 

法律訴訟的啟動期限:對違反本銷售協議、本協議中任何保證的法律訴訟,或者其他由本協議引起的法律訴訟,都必須在索賠、要求或者訴訟原因發生之日1年內開始,否則被永遠禁止。 

更改和取消:未經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填寫需要特殊設備的訂單,或者修改技術規格和取消訂單。 
   我們可接受技術規格修改,只要我們確定不會妨礙設備的正常運轉。 
  我們會對技術規格修改和訂單取消收取費用,費用金額取決於我們接收到更改或者取消的書面要求時訂單的進展情況。 營業稅和其他相關稅:公司報價不包括營業稅、使用稅、消費稅和其他相關稅。因此,除了本協議中規定的價格,現在和未來所有適用於下列設備銷售的營業稅、使用稅、消費稅或者其他類似稅都由買方支付,或者買方提供稅收機構認可的免稅證明。。 

運輸:對於因戰爭、地震、火災、所有不可抗拒力,以及我們無法控制的其它意外或者非意外原因導致的運輸或者交付延誤,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雖然我們的目標是確保合約規定日期內完成所有交付,但是我們無法確保在特定日期完成,對這種情況導致的不可避免的延誤,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在貨品接收之日起30天內提出索賠要求,否則不予接受。 

退貨:除非獲得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ifm electronic (HK) Ltd.)的書面授權和裝運說明,否則任何情況下客戶都不得退貨。 訂單:可向宜福門電子有限公司(ifm electronic (HK) Ltd.)提出要求的條款和條件。 
價格:當訂單中的產品出現價格上漲時,客戶會得到全額保護,不會自動調漲價格。當訂單中的產品出現價格下降時,客戶無權對未發貨商品提出降價要求。 
取消:自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完成交貨的標準產品訂單會被取消,用戶應當為實際裝運數量與初始總訂購數量的數量開立發票。 
自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完成的特殊產品訂單會被取消,應當簽訂新的訂單來覆蓋原有訂單和新六個月週期的額外設備要求,報價基於新訂單簽訂時的現行匯率。如果沒有簽訂新的訂單,則會因未使用的零件和原材料而收取取消訂單的費用。 
如果客戶在訂單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取消訂單,前面的條款同樣適用。 

延遲裝運訂單是指訂單中一件或者多件商品(標準或者特殊),由客戶指定在訂單接收日期起6個月或者更長時間後裝運的訂單。 
價格:只有客戶在製造完成後接受發票並付款時,銷售報價才會保持不變,並且免費存儲到客戶指定的裝運日期;否則銷售報價會因價格上漲或者裝運時的人力和材料成本而進行調整。 
取消:標準取消條款應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