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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适用于易福门电子商城用户的注册和使用。在提交订单时,您确认接受该服务条款的约束。    

1.              服务条款的定义、确认和接受

  1.  “易福门”指易福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 “易福门电子商城”指由易福门提供的在线采购门户网站,网址现为www.ifm.cn。易福门可能会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以提供易福门电子商城,例如手机、客户端软件或应用程序。易福门电子商城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属于易福门。易福门将根据本服务条款运营电子商城。
  3. “客户”或“您”指注册了易福门电子商城用户并通过易福门电子商城进行采购的用户。只有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业才可注册成为易福门电子商城的客户。代表客户进行注册并且担任客户联系人的自然人意味着该自然人获得客户授权并享有代表客户签订协议的合法权限,特别是有权在易福门电子商城提交订单并查询相关的订单信息,而且愿意且能够按照本服务条款规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 在易福门电子商城进行采购时客户——通过查看服务条款并点击“提交订单”——确认在使用易福门电子商城的过程中接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包括通过易福门电子商城采购产品。服务条款将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或特别约定。

2.              使用易福门电子商城

  1.  易福门通过易福门电子商城为客户提供网上采购服务。客户可以在易福门电子商城浏览产品和产品信息并发起购买。为使用服务客户须做到以下事项。
  2. 客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3. 客户应自行诚信提供注册资料,客户同意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客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如果客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客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易福门保留终止客户使用各项服务的权利。
  4. 客户注册成功后,将产生客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客户有责任即时自行修改密码,并应当在以后的使用中,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密码,确保安全。客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客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发送电子邮件至order.cn@ifm.com书面通知易福门。
  5. 客户不得将通过易福门电子商城注册获得的账号出借、授权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客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就易福门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易福门也有权采取拒绝服务、关闭用户账户等措施。如果客户的员工、代表或代理使用账号和密码在易福门电子商城上浏览信息或提交订单,均视为客户自身行为。
  6. 易福门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变更或取消服务或订单的权利。

3.              采购订单

  1. 易福门在易福门电子商城提供的订单产品的产品名称、描述、价格、数量、交期等信息仅供参考。它们形成一个要约邀请,供客户向易福门发出一个订立采购合同的要约。 易福门电子商城上的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易福门不另作特别通知。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易福门电子商城显示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
  2. 客户可以将想要购买的产品加入电子“购物车”,之后客户可以提交订单并确认所选产品及产品数量(以下称“合同产品”或“产品”)以及联系方式。易福门还将明示合同产品的非约束性预估交期。请您在提交订单前仔细确认产品名称和数量、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等重要信息是否正确无误。
  3. 提交订单后,易福门电子商城将根据您填写的信息自动生成一张订单,订单将提交至易福门。您发给易福门上述信息系向易福门发出按照该服务条款签订采购合同的要约。您受要约约束的期限为两个工作日。
  4. 客户同意,易福门拥有通过邮件、短信、电话、易福门电子商城等形式,向客户发送订单相关信息以及与客户就订单进行沟通的权利。
  5. 客户将收到易福门的订单确认,订单确认自动生成或者人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包括订单的详细信息。请仔细审阅订单确认,并按照付款指示安排支付。采购合同仅在易福门确认客户货款支付成功后就已支付货款部分产品生效。
  6. 如果您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者您对欲购买的产品有特殊合同要求,请您通过order.cn@ifm.com联系我们的客服或者在电子商城下订单时添加备注。
  7. 易福门确认订单后,未经易福门的同意不得修改技术规格或取消订单。如果易福门确定不会妨碍产品的正常功能和使用,易福门可以接受技术规格修改,需另行签订协议。
  8. 易福门会对订单确认后要求技术规格修改和订单取消收取费用,费用金额取决于易福门收到更改或者取消的书面要求时订单的进展情况。

4.              交付条款

  1. 除非明确另有规定,易福门将以DDP的方式向客户交付合同产品。易福门可自由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根据其合理判断选择承运商。
  2. 易福门仅负有将产品妥善、及时交予承运商的义务,对由承运商造成的任何延误不承担责任。因此易福门规定的任何中转时间(即自易福门交付给承运商至送达客户之间的时间)为且仅为非约束性的。

5.              价款 付款

  1. 价款含包装费用;按照现行适用的税率附加增值税。
  2. 当订单中的产品出现价格上涨时,客户会得到全额保护,不会自动升价。当订单中的产品出现价格下降时,客户无权对未发货商品提出降价要求。
  3. 除非易福门明确另行同意,易福门处理订单和运输的前提是客户已预先支付款项至易福门指定的银行账户。易福门将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4. 如果易福门同意货到后再付款,则客户应在收到产品和账单后按照账单在规定的工作日以内完成账单支付。

6.              所有权保留

  1. 在收到全部付款前易福门保留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如果客户违反合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拖欠货款,易福门有权占有货物。
  2. 客户应谨慎处理货物,为合同产品提供适当的保险,并在必要的范围内为合同产品提供服务和维护。
  3. 只要购买价款尚未完全支付,如果合同产品受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产权负担的约束,客户应立即书面通知易福门。
  4. 客户只允许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再销售受上述所有权保留约束的货物。对此情形,无论合同产品是否被处理,客户在此将此类再销售产生的全部索赔主张转移给易福门。尽管易福门有权要求直接向其付款,但客户有权接收指定债权的付款。为此,易福门同意在客户遵守其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会进入破产申请或类似程序或不会中止付款的范围内,不对转让的债权要求付款。

7.              保证和责任

  1. 目录产品适用易福门目录产品保修政策
  2. 易福门保证所有销售产品不存在材料和工艺缺陷。所有产品自发货之日起5年内,出现任何产品故障,可预付运费返回给易福门,易福门会进行专业的检查来确定故障原因,并出具故障报告,质量问题易福门将免费更换新品。
  3. 客户同意客户的唯一补偿是易福门应当根据该服务条款对缺陷商品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客户同意没有其他补偿,易福门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对任何意外或者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损失、时间损失、个人财产损失、客户对他人的责任或者所有其他类型或形式的间接损失和经济损失。

8.              退货

除非收到易福门的书面授权和运输说明,任何其他情形下客户均不得退货。

9.              客户的义务

  1. 客户同意严格遵守下列义务:
  2. 不得利用易福门电子商城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3. 不得干扰、侵入或攻击易福门电子商城,不得通过软件自动查询搜索或下载易福门电子商城和服务上任何信息。
  4. 不得以损害易福门电子商城安全的方式使用数据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插件、植入程序以及使用自动化工具等任何形式软件进行浏览、复制、下载数据与信息、数据采集、模拟请求等行为。上述损害易福门电子商城安全的行为,被视为恶意及不正当行为。
  5. 上述恶意及不正当行为一旦出现,易福门有权提出警告、责令您立即停止不当行为、消除影响,并视您的行为情节与损害后果严重程度进一步暂停服务,并要求您赔偿由此造成易福门的全部经济损失。

10.           用户的个人信息

您承认并同意,为了便于使用易福门电子商城,易福门将存储和使用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性别、收货地址、电子邮件和手机联系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和为履行本服务条款,易福门未征得您的许可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信息易福门采用专业的加密存储和传输方式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11.           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1. 易福门完全拥有易福门电子商城和易福门电子商城上所发布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
  2. 客户拥有在使用易福门电子商城时录入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和联系人等信息)的所有权。除非出于通过易福门电子商城提供信息、促进订单处理和数据分析的目的,易福门不得无正当理由使用客户的数据。易福门对统计分析的结果享有所有权和使用的权利。

12.           不可抗力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例如罢工(包括出于政治动机而进行的罢工)、停工、战争、风暴、新冠和其他疫情,或其他类似重大事件,易福门有权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合同,或者推迟合同产品交期,客户不得因此索赔。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无法控制的技术原因、政府部门原因等使易福门电子商城中断、受阻、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易福门将免除法律责任,但易福门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           责任

  1. 客户理解并同意,当客户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有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规则的行为或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易福门有权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并有权采取中止或拒绝服务等在内的一切措施,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 易福门保有删除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客户的权利。

14.           服务条款的更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易福门网站运营需要,易福门有权对本服务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被张贴在易福门电子商城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客户应随时登录查阅最新服务条款。如客户不同意更新后的服务条款,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易福门电子商城提供的服务,并且申请删除其账户;如客户继续使用易福门提供的服务的,表示其确认接受更新后的服务条款。您在提交订单之前应阅读并完全理解服务条款及相关的公告。

15.           适用法律、司法管辖

  1.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2. 本服务条款以中英文书就,两种语言版本具有同等效力。若两个版本之间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英文版为准。
  3. 如发生本服务条款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4. 如缔约方就本服务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永久提供ifm标准软件的通用许可条款

序言

您正在购买ifm的标准软件,用于您自己或您客户的应用程序中。

1-协议主题

  1. 本协议的主题是永久有偿和无偿提供包括相关用户文件在内的有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计算机程序(“合同软件”),并按照第2条约定授予使用该软件的权利。产品说明中详细描述了使用合同软件所需的软硬件环境。
  2. 合同软件和用户文件可在网站获取。如果软件受许可密钥保护,您应按照本许可条款、产品说明和用户文档中规定的方式,收到专门用于软件使用的许可密钥。
  3. 合同软件的功能详见产品说明。其中的说明书应被理解为服务说明,而非保证。明确指明为保证的内容方为所授予的保证。安装和配置服务不适用本许可条款。

2-权利授予

  1.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例如:有试用版本的情况),在本许可条款和产品说明授予的范围内,您拥有不限时间使用合同软件的非排他权利。每购买一个许可,仅可在一台设备或一台虚拟机器中使用合同软件。许可用途包括安装合同软件、加载至内存并按照预期目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无权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分许可、公开复制、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方式接入、有偿或无偿向第三方提供(例如通过以下方式:应用服务提供或软件即服务)所购买的合同软件。本款内容不影响本条第4款的效力。
  2. 如为继续使用所需,您有权对合同软件进行备份。您承诺在您所创建的备份版本中使用显著文字标注“备份版本”以及涉及ifm的版权通知。
  3. 您有权通过转让许可证书和文件的方式许可第三方永久使用您所购买的合同软件。在此情况下,您应完全停止使用程序,删除您的计算机中安装的任何程序副本,删除其他数据存储媒介中的任何副本或将这些副本移交给我们,前提是法律未要求您在更长期限内留存这些副本。应我们要求,您承诺书面确认已完全实施上述措施,或者(如有必要)说明留存更长期限的原因。此外,您应与第三方达成明确约定,遵守该第2条项下的权利授予范围。
  4. 如果您使用合同软件在质量(从许可用途的性质角度)或数量(从购买许可的数量角度)方面超出了所购买的许可权范围,您承诺立即购买其余权利。如果您未能如此,我们有权按照本协议主张我们的权利。
  5. 不得移除或修改合同软件上用于识别程序的版权通知、序列号或其他特征。如果有违反此节或反向编译、擅自复制、转让等奇特违约情形的,有权经通知后取消在本协议项下授予或取得的权利。

3-保证

  1. 如果合同软件为有偿提供,我们将根据以下规定保证合同软件的约定质量,并且您可以在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下使用合同软件。
    保证内容不适用于由于下列使用方式所导致的缺陷:在与本许可条款和产品说明中规定的要求不兼容的硬件或软件环境中使用合同软件;或者在法律或本许可条款未允许的情况下对软件进行修改。
  2. 您承诺在收到后立即检查合同软件是否有瑕疵或缺陷,并立即向我们告知此类缺陷;否则,免除对此类缺陷的任何保证。该条款同样适用于瑕疵或缺陷在后期产生的情况。
  3. 一旦出现材料缺陷,我们首先有权继续履行,比如根据我们的选择补救缺陷(“整改”)或替换产品。如果进行替换,在不会导致不合理障碍的情况下,您可能会收到更新的软件版本。一旦出现权利瑕疵,我们有权选择获得使用合同软件的合法方式,或者对其修改使其不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4. 我们有权在您的营业场所提供保证服务。我们也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提供可下载的自动安装路径进行更新,并向您提供电话支持帮助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安装问题,履行我们补救缺陷的义务。
  5. 如果补救或替换两次仍未解决问题,在此情形下,上述内容也不产生您降低购买价格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非重大缺陷,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您对损害或费用进行索赔,我们的责任适用本许可条款第4条约定。
  6. 除损害赔偿要求之外,基于材料缺陷的保证索赔的法定时效为两年。如果出售的是数据载体,法定时效自合同软件交付时起算,如果涉及从网络上进行下载,自通知并激活可供下载的访问数据时起算。损害及费用报销的索赔适用本许可条款第4条约定。
  7. 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维修合同,消除缺陷的时限以其中的约定为准。

4-责任

  1. 除非另有单独约定,我们按照本条款(第4条)约定承担责任。按照本条款,我们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责任:
  • 故意或重大过失;
  • 生命、身体或健康伤害;
    根据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 在我们违约或侵权的情况下,无论是有偿或是无偿取得本协议项下软件,我们的责任以此业务可预见的标准的损害赔偿金额为限,具体限额不超过该软件或相应的硬件的价值。
  2. 我们不承担其他任何进一步的责任。
  3. 上述责任限制同样适用于我们员工、代表的个人责任。

5-安全措施、审计权利

  1. 您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合同软件和线上访问数据(如适用)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擅自获取。尤其是,所有合同软件和访问数据副本均须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2. 一经要求,您应允许我们检查您是否正确使用合同软件,尤其是您是否在所购买的许可允许的质量和数量范围内使用程序。为此目的,您应向我们提供信息,允许我们检查相关文件和档案,允许我们或我们指定且被您接受的审计公司检查所使用的软硬件环境。我们可以定期在营业时间内在您的营业场所进行审计,也可以由受职业秘密约束的第三方进行审计。我们确保在您营业场所进行的此类活动将对您的经营产生最低限度的影响。如果审计结果显示,使用的许可数量超过所获得的许可数量的5%(百分之五),或者存在未遵守本合同的其他用途,您应承担审计费用;否则,费用由我们承担。

6-其他约定

  1. 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您不得将依据本合同对我们提出的任何索赔转让给第三方。本约定不影响第2条第4款的效力。
  2. 与本许可条款相矛盾的任何商业条款均不适用。
  3. 双方知悉,合同软件可能需遵守出口或进口限制。尤其是,可能存在获得许可的义务,或者在国外使用软件或相关技术受限制。需遵守所适用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欧盟、美国的进出口管制规定以及其他任何可适用的法规。我们履行合同需遵守根据国内和国际进出口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律规定不存在履行障碍的此类规定。
  4. 本合同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5. 审判管辖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开源软件许可证

我们特此通知买方,ifm集团的各种产品都包含开源组件。根据产品的不同,这些开源组件需获得以下许可证:通用公共许可证第1版、第2版和第3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结合GNU编译器套件运行时库例外第3.1版);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第3版;Berkeley软件发行许可证(BSD-2-Clause、BSD-3-Clause、BSD-4-Clause);Academic Free许可证第2.1版;MIT许可证(MIT);Python软件基金会许可证2.0;Perl Artistic许可证和Artistic许可证2.0版;Microsoft公共许可证;Apache软件许可证1.0、1.1和2.0版;ISC许可证;libpng许可证;zlib许可证;以及其他就相应产品的信息而言明显需要的许可证。这意味着买方只能根据上述许可证提供这些组件(以及其他任何派生部件),且其中某些组件需要将源代码披露给第三方。买方承诺在使用、处理和传递开源组件时遵守相应的许可。相关许可说明请参见产品随附文档(例如用户手册、安装说明、下载或其他说明材料)。

软件维护(服务)一般条款与条件

双方已就软件的提供签署了一份协议。下文的条款与条件适用于ifm electronic gmbh(下称“服务提供商”)就其向客户提供的软件所提供的软件维护服务。客户提出的与下文不一致的条款与条件在此明确不予认可。

1. 定义

服务提供商: ifm electronic gmbh或ifm electronic gmbh的关联公司
主合同: 客户与服务提供商就软件提供签署的特别协议
客户: 委托服务提供商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软件: 主合同中所述的计算机程序
更新: 软件的新版本,用于消除之前版本中的错误
升级: 软件的新版本,含有全新或改进的功能。

2. 合同标的

服务提供商就其向客户提供的软件提供软件维护服务。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提供依赖于主合同的签署。

3. 报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服务提供商不就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收取特别报酬。

4. 客户的一般义务与配合

客户应主动向服务提供商提供能够正确评估和处理相关服务问题所需的一切信息。

此外,客户应安装服务提供商向其提供的更新,并仅使用软件的最新版本或最新版本之前的一个版本。但本条款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不予适用,例如最新版本或前一版本有缺陷,且将损害客户的运营。

5. 服务范围,服务时间

服务由服务提供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提供,服务语言为德语或英语。

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适用当前服务提供商特定国家网站首页上的服务时间,例如德国的服务时间参见https://www.ifm.com/de/de/de/kontakt/kontakt

服务提供商应在下表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响应服务问题。响应时间指服务提供商自打开描述一个特定和重复事件的服务单(“工单创建”)之时起至其回复该服务单所花费的时间。

响应时间如下,其中事故的优先级由客户定义:

优先级 定义 响应时间
该事件对业务运营或活动开展有严重影响,或使业务运营完全无法进行。该等事件需要立即响应,因为可能造成巨大损失或业务运营将整体收到影响。 4小时
业务交易因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该等事件对业务运营的影响较小。 8小时
该等事件对业务运营的影响很小或没有影响。 24小时

事件:本条款与条件项下的事件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客户在根据合同目的、提供商约定的服务范围和系统要求使用软件时,软件未能提供产品/服务说明中的功能。

服务提供的方式由服务提供商自行合理决定。服务亦可采用客户指引或指示的形式。客户应附上该等指示。

6. 新程序部分

服务提供商应继续开发授予客户许可的软件,并将未来的开发成果整合在更新或升级中。

服务提供商可依据其合理决定,随时以更新或升级替换其向客户许可的软件。

服务提供商应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授予该等更新和升级的使用权。

7. 责任

服务提供商应按法律规定就因其财产担保的缺失、违反根本义务而导致客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人员死亡、残疾或其他人身伤害,承担责任,或承担产品责任法规定的责任。

根本义务包括使协议能否达成所应完成的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理所当然依赖其履行的义务;以及如违反将损害合同根本目的的义务。

如违反根本义务,则服务提供商应承担的损失应以常见和可预见的损失为限,前提是该等损失系因轻微过失导致的,且该等责任应就合同项下软件的提供进行预计。

服务提供商对客户遭受的数据丢失相关损失不承担责任。

无论基于何种具体的法律基础,所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均予以排除。

8. 合同的有效期与终止

本合同的有效期与主合同有效期关联,主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主合同续期,则本合同亦自动续期。

以下适用于ifmmoneo的软件产品:

在购买软件时,客户取得其购买相关moneo模块所在的自然年度及下一个年度内该等产品所对应的(免费)服务使用权。在下一个年度结束时,服务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客户可签署新的服务合同或预定单独的服务。这要求客户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第4条项下的义务。

9. 最后条款

如本合同任一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则本合同剩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本合同由ifm总部所在国家的法律管辖。1980年4月11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销售公约)在此排除适用。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的排他管辖地应为ifm中国所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